談離婚,也要好好說再見

作者 / 呂秋遠
親子天下第 078 期 家庭與教養 | 出版日期:2016/05

我們都聽過太陽與北風的故事,婚姻也是一樣,若兩人已走到談離婚,愈是躁進只會讓情況愈棘手。


現在婚姻或許走到了盡頭,但是,有很多種方式可以面對,你現在採取的方式,是最糟糕的一種。從動心起念想要離婚開始,你威脅要把登記在你名下的房子賣掉,讓太太沒地方住;你開始對她大聲咆哮、語帶威脅;你會在溝通不順暢的時候,直接摔東西、捶牆壁;你還會因此不給生活費用,或者乾脆搬離家中,希望可以用這些方式逼迫老婆同意簽字離婚。

 

急著離婚,怨偶變敵手

 

這些方式,都只會讓離婚的速度變慢,然後兩個人從此由怨偶變成敵手,甚至會衍生更多的訴訟。一件離婚,會因此而生的官司可以高達十餘件,包括刑事的妨害自由、傷害、毀損罪、民事的損害賠償與家事的保護令等等。

 

我們大概都聽過北風與太陽的故事,然而有些人的行為模式,永遠就是像長不大的孩子一樣,只會使用北風一樣的強制手段,忘記了自己當年如何用溫柔的方式,把這位現在棄之如敝屣的配偶追回家,現在卻是用如此粗暴的手段想要「解決問題」。

 

通常,急著離婚的情況,約有七成以上是因為有外遇。但是幻化出來的藉口非常多,不外乎是沒感覺、想追尋自我、與另一半個性不合、配偶不照顧自己的原生家庭等等,很少人會誠實的跟另一半說,我就是愛上別人了。雖然這樣的方式也不能算是誠實,因為無論如何,在離婚之前就愛上別人,還是一件很令配偶受傷與難堪的一件事。

 

你現在這樣的方式,完全不可能達到目的。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,在這段婚姻中,不是只有你一個人的事,即便簡化到最小,這個家庭也還有女方,也有孩子,如何能以這種粗暴的手段就想要終結這一切?你應該思考的方向,就是如何能坐下來跟對方好好談一談,如果你希望這段婚姻結束,你願意付出什麼樣的代價,擔負什麼樣的責任?

 

首先,請誠實的告訴對方,想要結束這段婚姻的原因是什麼。如果是因為外遇,請不要讓配偶覺得是她自己的錯;即使愛情沒有對錯,因為外遇是一種背叛,無論是什麼原因,就都會是自己的錯。檢討這段婚姻發生的問題,才會有要不要繼續下去的議題。如果要繼續下去,外遇會是一種刺激兩人檢討的因素;如果不能,也可以讓彼此下一段感情都可以更好。說謊不會讓離婚比較快,反而會讓彼此陷入一種惡性循環中。

 

彼此誠實溝通,才能愉快道別

 

其次,如果你要自由,只要願意放棄親權,並且給對方適當的扶養費,通常可以順利離婚。如果對方不願意,那麼先想想,自己為什麼這麼渴望自由?如果是對方不適合你,為什麼對方不願意跟你離婚?是賭氣,還是生氣?或者只是忍受不了被拋棄?好好溝通離婚,勝過於把你們的事情講給律師與法官聽,讓他們來決定你婚姻的生死。就兩個人的財產部分,也請理性的溝通,如果是自己犯錯,多給一些也是應該的,畢竟未來照顧小孩的責任,都是由另一半來承擔,其中的苦,不是局外人能想像的。

 

然而,如果你要親權,那麼平常就要好好照顧孩子,知道孩子的一切、熟悉孩子的作息。不要排斥共同監護,其實沒有這麼麻煩,可以在離婚協議書或是調解筆錄上註明重大事項共同決定,日常生活還是由主要照顧者決定。重點還是在於我們有沒有心來照顧孩子,或者其實只是一種「爭贏對方」,甚至只是「順從父母想要孫子」的想法而已?如果是後者,那麼請放棄這樣的念頭,不要讓孩子成為離婚之下的犧牲品。

 

面對離婚,你可以有更好的選擇,不要動怒,或者試圖把責任推給另一半,想減輕自己的責任或罪惡感。面對、處理、放下,雖然是老生常談,但卻是在討論離婚時最好的態度。逼迫對方,不會讓結局更快發生,更好解決。請誠實的面對自己與這段婚姻,然後,好好的說再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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